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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嘉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永嘉县文明办 作者:永嘉县文明办 字号:[ ]

  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永嘉县委办公室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永嘉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实施方案

 

  为不断巩固和深化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改善市民生活条件和质量,实现我县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目标,推进“一带两城五组团”发展布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围绕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的测评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建立文明创建新常态,力争在2020年将我县建设成为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治环境民主公正、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社会文化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生活环境舒适便利、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省级示范文明县城。 

  二、创建任务 

  围绕总体目标,积极推进八大环境建设,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力争我县示范文明县城创建的各项指标达到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推进“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一门式”服务大厅,建立代理审批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依法行政,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90%。 

  (二)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全民法制宣传普及率≥80%;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得到保障,群众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90%;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社区民主建设和社区居委会自身建设。

  (三)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政府信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失信突出问题联合惩戒,形成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走私贩私、传销、假冒假劣产(商)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创建;窗口行业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群众对行风满意度≥85%。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标率≥90%;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文体活动和文化设施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科普宣传和市民文明行为宣传教育,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扶持社会公益事业。 

  (五)建设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规范网吧、游艺场所经营秩序,取缔“黑网吧”和非法游艺场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丰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六)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夯实城市文明的物质基础;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发展公共交通,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8(标台);加大重点场所秩序整治,提升市容环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功能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七)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加强基层综治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全感逐年上升。(八)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开展绿化建设,大幅度提高绿化率和人均占有绿地面积;加大污染物减排治理力度,稳步推进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及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开展“五水共治”工作,加大城区截污纳管改造与建设力度,确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到相应要求;加强空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治理和区域环境噪声治理,公众对城市环保工作的满意率≥90%;实行垃圾分类,加大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九)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兴文明礼仪宣传之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大兴读书学习之风;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夯实城乡基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不断加大文明创建宣传力度,营造人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为扎实推进我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活动,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 

  召开动员大会和主要责任单位工作会议,将创建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应部门、单位,明确职责。组织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 2020年8月) 

  各责任单位按照创建示范文明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项抓好工作任务落实。针对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丧葬陋习等专项整治活动,提高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第三阶段:迎接考核阶段(2020年9月至11月) 

  对照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要求,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通过专项督查、媒体监督、群众评议等形式,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预查和复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迎接省文明委的考核验收。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承担日常创建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创建办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组成。各相关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并将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名单(姓名、职务、手机)于2019年11月29日前报县文明中心城市文明创建科(联系人:许信克,67025551,380561485@qq.com),形成上下统一协调,步调一致的创建队伍。 

  (二)强化责任落实。根据《浙江省文明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测评体系》要求,县委、县政府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各责任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永嘉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责任分解表》中明确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指标,层层抓好落实。要高标准地做好文明创建台帐资料整理报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审阅、严格把关,不能缺项、漏项。对于实地考察项目,各责任单位要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完成迎检任务。 

  (三)加大舆论宣传。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活动的主题更鲜明、氛围更浓厚、参与更广泛。新闻媒体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创建专题、专栏和专访节目,县城内各街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公益广告牌、LED电子屏、宣传牌、宣传栏、文化墙等各类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省示范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测评标准和对市民的具体要求,宣传县委、县政府的创建决心和态度,真正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积极营造全县上下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监督检查。县人大、政协要把创建示范文明县城督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不定期对创建重点、难点进行抽查、暗访,及时向创建领导小组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县创建办要根据创建工作进程,建立定期督查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组织督查和暗访,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推动工作落实。新闻媒体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职能作用,设立曝光台和市民热线,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曝光,跟踪督查落实。 

  (五)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在创建经费上予以有效的保障,各相关责任单位也要统筹安排适当的创建经费,保障创建工作重难点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按照“共同建设、共同受益”的原则,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六)完善奖罚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年度考绩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据。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对创建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创建任务的,将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永嘉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永嘉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贤孟

 

  副组长:林志佩 项光夫 叶朝阳 林建波

 

  王高博 黄方雷 周旭丹 林 杰

 

  成 员: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中心、永嘉传媒集团、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上塘中心城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朝阳为办公室主任,吴荣贵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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