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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享多种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2-12-14 来源:永嘉县文明办 字号:[ ]

日前,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享就业补贴、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多种优惠政策。

毕业5年内新来永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申领对象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每满6个月发放就业补贴25%;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同期最低社保缴费金额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每年5-6月,受理上年度1-1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人群,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并12个月内提出申请,给予个人5000元的创业补贴。

招用2022年1-12月毕业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补助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需要了解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可以拨打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7-57675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