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未成年人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开始
发布日期:2022-07-22 来源:永嘉县文明办 字号:[ ]

“雨露计划”作为教育帮扶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提高技能,促进就业,解决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因学致贫的一项国家助学补助政策。近日,该计划申报开始,有需要的群众可积极申报。

据介绍,此次资助对象为永嘉县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低收入农户家庭指申报时是建档立卡的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并在校学习且已注册正式学籍,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子女本人户口已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在校生,每生每学年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助学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对象第一次得到“雨露计划”补助后,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无论其家庭是否退出,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职教育期间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继续享受扶持政策。

申报程序:新生入学:低收入农户户主凭户口簿(户主页<户主为非父母的复印父母页>和学生页复印件)、户主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证明等相关材料,填写《助学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确认,上报所在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做好对象的审核经班子领导同意后汇总,上报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对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移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发文下达资金补助文件并通过社保卡“一卡通”直补到户。在校继读: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第二次申请“雨露计划”补助只需将在校证明报送至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审核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统一公示后,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发文下达资金补助文件并通过社保卡“一卡通”直补到户。

此外,针对第一次申请“雨露计划”补助的学生需要提供《“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就读学校在校生证明原件;在永嘉县开户银行的学生或家长社保卡“一卡通”的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或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户主为非学生父母的复印父母页)。已经享受过“雨露计划”再次申请的学生,提供读学校在校生证明原件和在永嘉县开户银行的学生;在永嘉县开户银行的学生或家长社保卡“一卡通”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