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沿街相关企事业单位、商户、市民朋友们: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为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形象和品位,在此,我们发出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倡议:
一、包环境卫生
(一)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做到“门前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无痰迹”,严禁乱排污水,随意倾倒、抛撒或焚烧垃圾。
(二)保持地面、门窗、橱窗、建筑物外立面、店招牌匾整洁完好。
(三)无乱贴乱画、无乱挂乱晒、无破损陈旧广告。
二、包绿化保护
(一)爱护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绿地、花槽内无垃圾杂物。
(二)不损坏绿化设施,禁止破坏树池、依树挂物、占用绿化地等。
三、包秩序维护
(一)停车秩序: 引导顾客规范停放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汽车),不乱停乱放,不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
(二)经营管理: 不出店经营、不乱设摊点、不乱拉乱挂、不乱搭建、不乱堆放物料,无噪声、油烟污染。
(三)共享单车: 如您是共享单车投放点周边商户,请协助维护车辆停放秩序。
(四)设施维护: 自觉维护户外招牌、市政设施;空调外机、遮阳雨棚等设施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请您自觉遵守规定,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对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不到位、经劝导仍不整改的,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实施处罚。
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门前做起,共建共享美丽嘉园!
永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